【卖身契卖身契具体条款如下:
1、凌紫瑛,自将自己的妻子嫁给刘伟之后,自愿将自己买给前妻李云遥女士为奴。
2、因自身本就是太监身份,所以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李云遥的前夫——即太监凌紫瑛为李云遥女士的私人专属太监。
3、本协议自李云遥女士和刘伟先生结婚之日起生效。
4、如太监凌紫瑛反悔,则李云遥女士可以将凌紫瑛太监的身份公之于众。
5、如需解除卖身契,则太监凌紫瑛则需支付相应数额的赎身费用,具体费用,以赎身当年的一百平米房价为赎身费用。
凌紫瑛作为李云遥女士的私人专属太监,需尽一下义务。
1、凌紫瑛需要听从李云遥女士的所有命令,不得违背,不得顶嘴。
如有违反,每次按李云遥女士的心情进行惩罚,但是不得公布凌紫瑛的太监身份。
2、凌紫瑛为李云遥女士的专有阉奴,只听从李云遥的命令,其他人的命令可根据个人阉奴的个人心情决定是否执行。
3、凌紫瑛作为李云遥的专有阉奴和贴身太监,需伺候李云遥洗澡,按摩,吃饭,更衣以及做爱,包括给李云遥女士清理做爱后的秽物。
李云遥女士指明不需要时此条款不生效。
4、李云遥女士有权利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对凌紫瑛的太监身份进行口头和行为上的侮辱,凌紫瑛不得回嘴,并只能开心接受。
在能暴漏凌紫瑛太监身份的场合,此条款不生效。
5、凌紫瑛作为李云遥女士的贴身太监和阉奴,所有家务,家电维修,和主子李云遥的一切要求和生活起居都有义务接受和执行。
6、凌紫瑛作为李云遥女士的贴身太监和阉奴,可在李云遥以外的其他女性生感情和其他所有事情,但是不得隐瞒李云遥女士。
否则李云遥女士有权利干扰和破坏。
7、凌紫瑛作为李云遥女士的贴身太监和阉奴,在与李云遥以外其他女性生感情之时,感情不得高于对李云遥女士的感情。
8、李云遥女士可称呼凌紫瑛为任何称呼,而凌紫瑛则需称呼李云遥女士为云儿或者女主人或其他李云瑶女式要求的称呼。
9、凌紫瑛作为李云遥女士的贴身太监和阉奴,要尽一个太监的本分,不可使用并通过任何方式和物品进入李云遥女士的身体,在未经得李云遥女士的同意,不可用嘴以外的任何身体部分和物品接触和触摸李云遥的所有部分的生殖器。
也不可穿戴女同使用的所有假阳具,太监,就是太监,要像一个太监。
在李云遥女士和刘伟先生结婚当天时凌紫瑛可在李云遥女士同意的情况下穿戴一天假阳具并用假阳具和李云遥女士性交。
1o、以上所有条款在李云遥女士同意情况下,可不执行。
11、以上所以义务均在卖身契生效的同时生效。
在凌紫瑛签署卖身契的同时,由李云遥自行支付购买费用,购买费用为一百元整人民币。
卖身人:
购买人:
】
我看完之后,抬头看了看妻子。我不知道我心里是什么滋味。
“老婆。我都为了你当了太监了。你有必要这样羞辱我吗?而且我才值一百块钱?赎身的时候却要付这么贵的代价?”
“这不是羞辱你。我考虑了,以后就是咱们三个人一起生活了。没有点约束以后真的会很乱的。说不好听点,以后生活会一团糟,麻烦不断。至于很贵的赎身费用,其实我是故意要求的非常高的,我就是不想你离开我。至于购买你的一百块钱嘛,也就是意思一下而已,一个连女人都不能搞定的太监也不值什么钱。”
“可是,我爱你啊。我为了你当你太监,你就一点可怜的心都么有吗?”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太监可以有很多个,但是男人只能有一个。所以那个唯一的男人对女人来说是宝贵的,必须对他付出所有。而太监,不过是这个女人的私人物品罢了,他只为了这个女人开心而存在。”
“可是你说过的。”
“我说过一些话,所以你放心。不管以后怎样,我都记得曾经有一个男人为我付出了他的一生。”
“如果这样我这样做,你能开心吗?不管是为了当太监,还是亲手把你嫁出去,我只是想让你开心,因为我爱你。”
“把你阉了当太监是为了不给情哥哥戴绿帽子,这样我很开心。有个爱我的男人亲手把我嫁给别的男人,我也很开心。不对,你不是男人。以后,有个不管怎样都很爱我的人对我不离不弃,听我的话,伺候我,做我的贴身太监还不会给我老公戴绿帽子,我真的会很开心。而且,如果你不这样做,以后的生活真的会一团糟,因为我的丈夫和前夫都和我住在一起,虽然前夫是个太监,但是我依然觉得不合适。只有这样,你才能继续跟我在一起。”
我看着妻子的眼睛,那眼神决绝,坚毅还有苛求。
“好,只要你开心,我签。反正已经是太监了,已经不能再坏了。”
我签好字按了指印之后,把卖身契递给了妻子。
“签好了。女主人。”
“傻瓜~这个卖身契在我和情哥哥结婚的洞房夜情哥哥的鸡鸡进入我身体的时候才生效的。”
“那我那个当一天的男人和用假鸡鸡操你呢?”
“那个不是早就说好的吗?现在我还是你的妻子,你还是我的老公,只不过是太监老公”
“那我叫你老婆那个?”
“恩,可以。”
“老婆”
“哎!”
“老婆老婆”
“哎!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