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大哥哥,买支玫瑰送你女朋友吧,十块钱一支。
我刚想说我们不是男女朋友,但这种敏感时分,还是沉默是金。我看了看林大。
林大:我们是同事,我不是她女朋友。
小男孩不理林大,仍然冲着我说:你买了玫瑰送给她,她就是你女朋友了。小姐姐长那么漂亮,你很赚的。
我看林大没再开腔,便准备拿钱买花。
这时,饭店的服务员现了小男孩,快步跑了过来,一把抓住他,凶巴巴的把他往外拉:怎么又是你,出去出去,别在这里影响客人吃饭。
小女孩看到哥哥被抓,一边哭,一边跟在小男孩后面往外走。我心一软:小妹妹,你过来。你篮子里还有多少花啊?
小女孩估计都不会数数,呆呆的看着我。我看了一下,还有十几支。就跟她说,我给你一百元,你把剩下的花都给我吧。
我从皮夹子里拿了一百元放到小女孩手里,然后把篮子里的花全拿出来放在桌上。
小女孩开心的跑着追哥哥去了。
小男孩已经被服务员推到门口,仍不忘伸长了脖子冲着我和林大的方向大叫:祝你们早生贵子,白头偕老。
引得饭店里的食客都哈哈大笑。
林大看着我道:自己都没工作了,还甩派头,乱花钱。
我:我看小孩可怜嘛。
林大:小孩是可怜,可你的钱他们能拿到一分吗?
说着指了指窗外。
我顺着林大指的方向望去,只见饭店门口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将兄妹俩刚才卖花的钱尽数收去,放入自己口袋,又从自行车后车架上拿出一捧玫瑰,放入篮子,带着两个孩子去隔壁饭店卖花去了。
我默然无语,心中一片酸楚。
那一百元钱,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到了三弟曾经说过的社会之丑恶,改变之艰难。
我突然感到羞愧,为自己对三弟真情和信任的动摇感到羞愧。
飞蛾扑火,只是以死来证明它对光明对美好的向往,以死来实现那一瞬间的璀璨辉煌。
看着一桌的玫瑰,林大的心情却似乎好了很多。
拿起了一支玫瑰,闻了闻,突然问我:一个男孩走过一片玫瑰花园,里面开满了玫瑰。
你觉得他会采下看到的第一朵,然后带着它走到最后;还是每看到一朵更美丽的,就换一朵,这样走到终点时,他手里的就是花园里最美丽的玫瑰;还是你觉得他会一路走着,期盼着下一支更美丽的,结果空着手走到了最后?
要在平时,依我的流氓本性,我也许会说:路边的野花不采白不采。
可是现在的我满脑子想的都是三弟去香港的前一晚我们承诺过的山盟海誓以及对这个恶俗社会的反抗之心。
我也不想再给林大传递任何错误的信息,不想让她的误解继续下去。
我脱口而出道:我觉得他可能会把自己的心挖出来,埋在那朵玫瑰旁边,用他的血来滋润养育那朵玫瑰,直到最后和那朵玫瑰融为一体。
林大:啊呀,你怎么这么血腥这么暴力啊。
我没有回话,只是静静看着林大。聪明如她,林大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她轻轻叹了口气:你是说,你的心已经给了三弟?
我默默的点了点头。那一瞬间,我知道自己永远失去了林大,爱情也好,友谊也罢。
林大沉默了许久,终于说道:你为什么对三弟这么好?她都不要你了,你还死心塌地跟着她。为什么?
我无言以对。
林大忽然拿起桌上的玫瑰,一把扔到我身上,似乎还不过瘾,紧接着拿起茶杯,将茶水泼到我脸上。
然后她抓起包,头也不回地冲出了餐厅。
我静静地看着她离去,这次,我没有追上去挽留她,只是透过玻璃窗看着林大哭着拦了辆出租车离开了。
我转回头,附近的食客都在看着我,琢磨着究竟生了什么事:刚才买了所有玫瑰的大情圣怎么一会儿竟然被女友泼了一脸茶水。
我用餐巾擦了擦脸,挥手叫服务员过来买单,服务员走过来告诉我,林大在点菜时已经把账结了。
我默默起身离开,留下了那一捧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