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绪转向下地狱的第三个理由。
那就是我对法斯特的一切所作所为。
“母亲大人。”
我的孩子。
不同于安哈特一般的男子,一头剃短的黑。
那双红眼并非锐利,而是显得温柔。
容貌不似丈夫而是像我,我为此有点高兴。
不过体格既不像丈夫也不像我。
实在是太高大了。
身高已经过两公尺,体重则突破一百三十公斤。
原因大概不是全在我身上吧。
身为人的天生资质也是原因之一吧。
但是,生下他的人毫无疑问就是我,而且将他锻炼成这般浑身肌肉的体格,毫无疑问也是我的错。
我严格地澈底锻炼他。
不让他输给任何人,甚至足以成为安哈特的最强骑士。
日复一日锻炼他剑技与枪术。
在一切都匮乏的领土上搜集书籍,向信赖的教会宗派要求提供知识,尽可能填补不足之处。
将这一切如水般吸收,再加上触类旁通,法斯特毫无疑问成为我的至高杰作。
我亲手送他登上了谁也无法触及的高峰。
把我的一切都给了他。
所以他不会输给任何人。
只是不会输罢了,你这蠢货!
这些事对法斯特算得上什么幸福吗?
你这家伙……我玛丽安娜为了何种理由这么做?
在我眼中,我敢说找遍世上也没有在这孩子之上的男子。
但是在安哈特这国家中,就只是一名其貌不扬的男人。
虽然领民仅仅三百,好歹也是个小领主,也许勉强还能招个贵族家的三女为妻。
但因为我的缘故,贵族关系已经断绝,更何况法斯特如此强悍。
没几个女人会喜欢比自己更强悍的男人。
在我完成了法斯特的时候,才想到这天经地义的道理。
法斯特站在我的床畔。
仔细看他的身体,甚至留有过去被我用未开锋的剑砍出的细微伤疤。
我……
我真是个无可救药的蠢人。
我该做的事情,为了法斯特该做的事情……
生下长女,为了尽可能让他能缔结良好的婚姻,增强贵族关系,将法斯特养成一位端庄的男性。
这样才是身为贵族的本分。
而不是要他使剑弄枪。
更不是在儿子的宝贵肌肤留下满身剑疤。
第三项忏悔结束了。
光是这三点,我会下地狱已是必然的结果。
如果真要细数,肯定还有吧。
时间已经不允许了。
“法斯特。”
呼唤那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