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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趁虚而入(第2页)

下一瞬,只听得一声雷鸣般的嘶吼,一匹毛色黑亮,神骏异常的矫健骏马挥舞四蹄,如同闪电般的奔了出来,我浑身带着蒸汽,渊渟岳峙的站在马房门口,待到黑色闪电奔出时,我猛的一踏地,碎石迸飞的同时,在空中一个翻转,稳稳地落在了马背之上。

「嘶……!」

骏马察觉背上有了人,顿时长嘶而起,左右驰骋,扭腰踢腿,直欲将背上之人甩下来。这匹骏马是我数月之前偶然寻得,相马师曾言此马有太古神兽蹄听的血脉,是以桀骜不驯,为马中之王。我见猎心喜之下一掷千金而购得的。

而后带回来,命名为追云,但或许真有俱有神兽血脉,数月里的时间里,单只是喂食之时就踢死了好几名马僮,让他们畏之如虎。

听闻这件事后,还有个通脉境的门客自告奋勇来驯服它,结果百十圈转下来,晕头转向的被颠甩下来,径直一个后踢,给踢的经脉具断,成了废人。

我以前又是个纨绔,见同级的门客都无法驯服这匹烈马,自然从善如流,不会亲身犯险。而是命人打造了一个玄铁的牢笼将其关在了马房的最里头,再也没多加理会了。

不过现在,我心急如焚,恰逢突破了境界,自然就想要驯服我这匹烈马。马房前的跑马场上,灰尘蔓延,一匹漆黑的骏马撒欢般跳跃、颠抖,摇头摆尾,就是不愿意驯服。

在上下颠簸的马背上,我的双腿牢牢夹在马腹之上,无论它怎么颠甩,我也不会掉下来,而我的左手提缰绳,空出右手,中食二指并决。

真气自穴窍流转而出,使出了一个简单的千斤坠决,虽说我并非土族,但凭藉着十分雄浑的真气,依旧像增加了数百斤的体重那般,霎时便将追云压的长嘶悲鸣,四蹄颤。

「嘶……!!」

我大喝道:「畜生,你若真有神兽蹄听的血脉,便该听得懂人言!我数到三下,若是还不服从,我便立即将你击毙于掌下!」

言罢,我的右手化决为掌,雄厚的真气自穴窍随心而动,沿着手臂的经脉汇聚在掌心,而后直接按在马头之上,「一!」

「嘶……!」

「二!」掌力吞吐,我的手掌微微陷入了马头之中,追云顿时浑身颤粟了起来,还不得我数出三,便轻轻鸣叫了一声,主动以头上挺摩挲我的手掌。

收服这匹有着蹄听血脉的骏马追云之后,我便立刻马不停蹄,不带骑从的单骑出了侧门,径直奔向了国主度暑用的出云山庄,追云若有神,在四蹄狂奔之下,不到两三刻便跑出了十余里,来到了出云山庄。

从门番的口中得知今早筱儿便同那董方明一起前往了郡治南郑游玩,我便立刻调转马头,风驰电掣地前往南郑。

吴云国邻接巴蜀,但南方有鹊山将两地分隔开来,而鹊山属南山之,自招摇之山延绵以至箕尾之山,凡十座山,东西横绝二千九百余里。山中有奇珍异宝,还有妖兽横行,加上还有九黎遗族盘踞其间,可谓危机四伏,不通人烟,隔绝了秦蜀两地,唯有西南流向,贯穿鹊山的汉水可同巴蜀。

作为吴云国都城,南郑还是连接秦蜀的通衢之地,繁华自不必多说,但筱儿其实很少回到城中居住,因为她生性活泼,明艳似火,如同男子般骑马习武,爱好猎射。

而近年儒家大兴,伯父不知怎地就给她找了个儒家夫子做老师,所以只要一回去便只得收敛性子,学习女红、礼仪、而不得舞刀弄枪。

筱儿便干脆不回南郑,整日在城外的出云山庄度日,伯父有意成全我们,所以听之任之,任由她舞刀弄枪,同我整日里形影不离,这样的时日久了筱儿才变得像个小辣椒一样。

迎着呼啸的风声,咬紧牙关伏在马背上驰骋,我心底冒出的是那一日在溪边最后的那声青阳哥哥,还有娇蛮的脸上流露出的那一抹羞涩,紧绷着的心弦都不由得松了些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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